老板口头解雇我们,我们就去劳动站,当他收到通知又叫我们回去上班。我们又不愿意。几年没签合同怎么补偿

当我们在劳动站协调老板说没解雇我们,我们该怎么办,又不想回去上班了,可其中几个又协商补钱并签了离职通知书,主要是叫我们做违法乱纪的事,请问我们有补偿吗?有多少?怎么算?谢谢!!

如果老板叫你们做违法乱纪的事,你们可以拒绝,甚至向公安机关举报,但是如果你们现在不回去上班,属于主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至于老板没有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你们因此离职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才能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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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27
顺水推舟起诉就好了,,口头解雇不具备法律意义,只要不在口头解雇后理智的对待没有重大违反规章制度情况下如果有多人被口头解雇是具备口头证明的,如果一个人就只能装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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