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离婚冷静期实施条款规定「冷静期后 30 日内一方不去领证视为不离」?

据民政部近日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届满离婚冷静期后的30日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你怎么看?

北京天驰君泰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协议离婚的,先去民政局申请,30天后再去办手续。《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现役军人可以在出具证明的团以上政治机关驻地婚姻登记处或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2、双方应共同申请、共同领证,不能委托办理。3、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应齐全。3、双方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登记申报材料: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①《军人婚姻登记证明》;②《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③《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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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8

如何看待:离婚冷静期实施条款规定,冷静期后30日内一方不去领证视为不离?

这个规定应该是为了防止人们因为一时不和、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期望能有效抑制社会逐年上涨的高离婚率,对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有利。

想法美好,现实会很骨感。

通过立法的方式增加离婚的难度,除了能够增加离婚的费用,以及当事人的痛苦以外,还会激化矛盾,增加一些因为情绪失控而造成故意伤害的可能。

第2个回答  2020-12-08

离婚等近期这个制度推出来是非常负责的,让大家体会离婚之后的孤独和寂寞,也有反悔的空间。

第3个回答  2020-12-08

您好。

我觉得这个挺好的,毕竟现在的年轻人已经把婚姻当成一种很平常的事情,所以有很多都是一时冲动去离婚的给30天缓冲期可以让他们的关系缓和,也能够让他们冷静下来去思考婚姻给他们带来的东西,或许能够挽救他们的婚姻。

希望能够帮到您,谢谢,望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2-08
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公民的婚姻生活,防止因为一时冲动做出离婚决定,伤人伤己,后悔一辈子。不过太过于繁琐了,反而影响了铁心要离婚的人办理离婚,效率过低,不怎么受欢迎。民政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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