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2-07
民政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08
现在年轻的90后,00后对待生活的态度比较随意,他们过多接受了西方那种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很多人没有把婚姻当成一件很大的事情,离婚挂在嘴边说离就离,而不去考虑很多的具体的影响和后果,所以现在离婚率居高不下。很多人在离婚以后非常痛苦,还有想着复合的事,而另一方已经名花有主,导致遗恨众生。有人因为草率的离婚带来了很多的社会问题,比如孩子的扶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导致的纠纷非常多。在这种情况下,民政部设置离婚的冷静期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有效的方式,让夫妻双方能够冷静下来,认真的思考,争取最大限度地挽回婚姻,这意义是非常大的。
第3个回答 2020-12-08
这个规定还是挺不错的,有时候说离婚只是一时的冲动,可能领过离婚证以后就后悔了,但又都碍于面子不愿意先提出复婚,所以这个冷静期是很有必要的啊,如果打定主意离婚的话,30天以后肯定会都到场的,如果只是一时冲动,最起码还可以反悔的
第4个回答 2020-12-08
现代社会随着改革开放,妇女权益得到了保障,人们的观念发生了改变。随机,可能生活节奏加快也有影响,频繁更新也不让我们觉得难以接受。所以,离婚率居高不下。面对这样的社会现状,冷静期是有必要的。谁也说不准下一个相亲对象有没有前妻(前夫)好,再想想一同从陌生到相识、相知、相恋的日子,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看看往日情分?如果不是很接受不了(嗜酒成性、家暴、赌博),我支持一方不领证视为不离婚。婚姻本来就是男女双方为了让对方安心、让社会认可而缔结契约,既然结结婚需要夫妻双方均自愿,那么结束这个契约的时候,为啥不能自愿?不能思虑周全再去离婚?
第5个回答 2020-12-08
挺好。现在的人太冲动了,物质社会导致所有人都压力山大。很多夫妻因为各种琐事吵架,说不定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去离婚。给他们一定时间冷静一下,少一些单亲家庭,是更人性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