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我上个月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了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可法院坚决不给受理,原因就是我没有一份村委开的夫妻破裂证明书,这是什么破理由呀?可我还是去找相关人员让他们给开,其实想一下他们怎么可能给开呢?那些人都是认识且关系不错的,直到现在我的起诉书还没交上去,从决定离婚至今都有半年了,事情还没有一点结果,我很着急,想请大家给点意见,我该怎么办呢?男方是绝对不会协议离婚的!!!
根本没有什么不给受理通知书,他们看到没那份东西理都不理你! 我那天都去找到他们法院院长了,他说他也是接上级的安排才这样做的,郁闷呀!

1、村里开的调解证明是不是必需的,法院的拒绝理由合理吗?
法律没这个规定,拒绝理由不合法不合理。

2、男方在村里很有势力,所以村里不开书面证明。有没有其它方法拿到调解不成功的证据?
不用去拿这个调解不成功的证据,对于人民法院该立案而不立案的,首先,你应当让法院的立案庭出具一份不立案的书面材料。然后可以拿着这个材料去上一级法院上诉。

请问哪条法律规定村里的证明不是必需的?我想法院如果又不受理我可以讲出实在的道理来,那样法院就没法反驳了。
法律怎么会规定这个?如果有这个规定,那过几天,法院还可以说必须要父母同意才能离婚,那是不是又出一个不需要父母同意就能离婚的规定?这样规定得完吗?
法律只会规定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如果没有规定此种情形不能起诉离婚,那么就可以起诉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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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15
你可以让法院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上诉。
第2个回答  2009-06-15
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因为基层法院做法肯定是违法的,要想效果快点的,就找媒体曝光,让媒体来监督他们
第3个回答  2009-06-15
一般法院判离婚时 对于第一次起诉都不予受理
第4个回答  2009-06-15
你要把你理会原因 写清楚 要有相关证据 按相关程序 就一定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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