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0-09-26
一般情况下,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的确有可能发生,但这只是表面上的现象。
之所以“对方的被告的复印件法院认可”,也许是因为被告在提交相关资料的时候,原件与复印件一并提交,在相关法官经与原件核对后,认定该复印件与原件无误,因此归还了原件,留下了复印件。
而“原告的复印件法院不认可”的主要原因,也许恰恰是原告提交法庭的仅仅是复印件而没有原件,因此,在法官未经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的确不能认可。
当然,以上回答,仅仅针对的是你提问中的表述。实际情况是否是这样,以法庭解释为准,以上的回答,仅仅出自于一种“可能”,因此在回答中用上“也许”字样。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