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他家没有什么东西可保全,如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会怎么做

追溯期限是2年,这是什么意思,不太明白,可否解释一下,谢谢

第三次补充答案 追诉期就是 如果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两年内没有去执行,是因为非正当原因没有执行,而又没有判定中止执行的话,2年过后,你就丧失了胜诉权,就是这个案子很难解决了,基本上是执行不了了。但是如果法院因为掌握不到对方可执行财产的,一般都会判中止执行的,所以放心吧,去想办法掌握对方的财产情况的证据。

普通民事诉讼6个月结案,简易程序的3个月。原则一般程序六个月,特殊情况报院长批准可延长,所以6个月事有限时间。
执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是按照这个原则来计算强制执行费用的~
以上是我的补充回答。谢谢!

判决书下来了,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财产执行的话,法院会判中止执行。等可以执行时再执行。一般这个的追溯期限是2年。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申请强制执行要向法院交纳一定的费用。
根据我以往的经验,法院有很多案子很难执行的,如果对方是在没有东西保全或者财产执行,这个是根本没有办法执行的。
你的当务之急是抓紧调查,掌握对方的财产,比如知道对方在什么地方偷偷有房子,或者其他隐匿的财产,你掌握以后向法院提供,这个就比较好执行了,经验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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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3
他个人名下的所有财产,除了保障基本生活所需外都可以被强制执行。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立即向执行庭反应,追讨财产。
实在没财产可供执行的话,你就只能随时关注对方的财产动向了,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就申请执行。
第2个回答  2010-07-24
扣工资,拍卖他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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