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下来,对方一直不给钱,已经执行过一次请问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要向法院交纳一定的费用。

判决书下来了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财产执行的话,法院会判中止执行。等可以执行时再执行。一般这个的追溯期限是2年。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拓展资料: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2、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0-28
追诉期就是 如果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两年内没有去执行,是因为非正当原因没有执行,而又没有判定中止执行的话,2年过后,你就丧失了胜诉权,就是这个案子很难解决了,基本上是执行不了了。但是如果法院因为掌握不到对方可执行财产的,一般都会判中止执行的,所以放心吧,去想办法掌握对方的财产情况的证据。

普通民事诉讼6个月结案,简易程序的3个月。原则一般程序六个月,特殊情况报院长批准可延长,所以6个月事有限时间。
执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是按照这个原则来计算强制执行费用的~
以上是我的补充回答。谢谢!

判决书下来了,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财产执行的话,法院会判中止执行。等可以执行时再执行。一般这个的追溯期限是2年。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申请强制执行要向法院交纳一定的费用。
根据我以往的经验,法院有很多案子很难执行的,如果对方是在没有东西保全或者财产执行,这个是根本没有办法执行的。
你的当务之急是抓紧调查,掌握对方的财产,比如知道对方在什么地方偷偷有房子,或者其他隐匿的财产,你掌握以后向法院提供,这个就比较好执行了,他个人名下的所有财产,除了保障基本生活所需外都可以被强制执行。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立即向执行庭反应,追讨财产。
实在没财产可供执行的话,你就只能随时关注对方的财产动向了,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就申请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0-28

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对方没有偿还能力的处理方法:

1.以请求法院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2.若除此之外,还不足偿还债务的,被执行人应继续履行义务。申请强制执行人应及时关注被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只要已发现有相关的合法财产,及时向执行法院进行反映,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的法律依据有: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2.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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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9-30

很多人认为,拿到判决书对方会还钱,但是对方还是没还,这时候我们还要做一件事,不然判决书过了时间可能官司白打。

第4个回答  2019-12-30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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