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20-01-18
社保政策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其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年龄不符的个案:
1.张某,男,1948年出生。证件、档案年龄一致。
1968年满20岁时,将年龄改为1950年出生,改小2岁,以18岁的年龄得以参军。到2008年实际年龄满60岁应该退休时,未获社保批准。要到2010年证件、档案年龄满60岁时,才可以退休。
2.李某,女,工人,1955年8月17日(农历六月三十)出生。证件、档案年龄不一致。
其证件上的出生日期为6月30日,档案上的出生日期也几乎都是6月30日,只有一纸职工登记表上是8月17日。相差2个月。到2005年6月证件年龄满50岁应该退休时,未获社保批准。推后2个月到2005年8月档案年龄满50岁时,才得以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