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不按导向车道行使处罚,根据具体情况,交警做出不同的处罚,罚款20元以上200以下,扣分是2分到3分。
新交通法一次扣3分的违法行为:
1、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车;
2、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行人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道路行驶;
6、行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
7、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未按照规定让行8、城市道路中不按照规定超车、逆向行驶9、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10、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
新交通法一次扣2分的行为如下: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新交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处罚,根据具体情况,交警做出不同的处罚,罚款20元以上200以下,扣分是2分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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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交通法规》第三点第六小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次记3分。
所以不按规定的车道行使,罚款200元,扣3分。
扩展资料:
新交规扣分处罚
一次记12分的项目
关键词:遮挡号牌/超速/酒驾/疲劳驾驶。
1.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由之前的6分提高到12分)。
3.驾驶普通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
5.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6.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一次记6分的项目 关键词:抢黄灯/闯红灯/不避让校车。
1.抢黄灯、闯红灯(由3分提高到6分,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遇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不按规定避让校车(并处200元罚款)。
3.驾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未达20%。
4.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5.连续驾驶普通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
6.驾驶普通机动车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
7.驾驶货车超载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
一次记3分的项目 关键词:不避让行人/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1.与人行横道不减速,有行人过人行横道不让行(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驾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未达20%。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通行(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次记2分的项目 关键词:未系安全带/行车中接打电话。
1.在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未系安全带的。
2.开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看电视等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扣2分,罚款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行驶的车辆扣2分,罚款20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常见的不按导向标线行驶的违法行为:
1、在交叉路口不按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车道。
这种情况经常出现在交通灯前的等候车道上,不少驾驶员有意无意地从转弯车道上直行,或从直行车道转弯。
这种情况如果有闯红灯行为:将会发生两种违法行为,即闯红灯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共计6分,罚款400元。
2、在不允许掉头或禁止左转弯的路段掉头或左转弯。
在一些不允许转弯或掉头、又没有设置标志牌的路段,车道上可能会施划一种黄色的禁止标线,警示驾驶员此路段不允许掉头或转弯。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路段掉头转弯,将扣3分,罚款100-200元。各地规定有差异,以当地交规细则未执行标准。
3、违规进入专用车道。
“专用车道”包括公交车专用道、特定车辆专用道、非机动车道等。车辆若违规进入专用车道,则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罚款100-200元,扣分3分。各地规定有差异,以当地交规细则未执行标准。
扩展资料:
新交通法10类一次扣3分的违法行为:
1、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车。
2、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行人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道路行驶。
6、行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
7、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未按照规定让行。
8、城市道路中不按照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9、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10、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
扣2分的行为如下: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一种是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不记分处警告或者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另一种是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记3分处警告或者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公安部已经实行新的交通违法处理规定,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3个驾驶本处理违法行为,一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找人背分的行为受到限制。
据悉,公安部此次未像往常推出新举措后进行宣传并解读。针对有媒体报道“公安部允许‘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指出,该说法系个别媒体误读。
扩展资料
1、在高、快速路上车行道内停车的。罚款200元。
2、 在高、快速路上的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罚款200元。
3、 在高、快速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在路肩上行驶的。罚款200元。
4、非紧急情况,在高、快速路上应急车道行驶的。罚款200元。
5、非紧急情况,在高、快速路上应急车道停车的。罚款200元。
6、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或未走人行横道、过街设施的。罚款20元。
7、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
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扣六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交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