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不需要人事局盖章,协议直接交给入职的公司,因为人事局是管机关事业单位的,而机关事业单位是考入制,不需签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是指对企业的。基本程序为: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双方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有的用人单位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2、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协议书必须及时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然后由学校盖章。
3、协议签订后三方各执一份,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4、毕业后,学校根据你的协议将档案存入你工作地的人事代理部门,在办理代理手续时需要在代理协议书上盖人事局下属的人才中心的代理章,这样你就可以享受毕业生政策。如代理时间算工龄、第二年晋升助理职称等等。
扩展资料: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高校不作为第三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