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04年去世,父亲健在。房产证丢失,产证上是我父母的名字。补办时被告知需与姥姥姥爷做相关证明才可以补办。父与他们不和,有所顾虑。
问题:
1.若与他们协商,应办理那些手续?
2.若与他们协商,2老所占我家房产及遗产的比例是多少?
3.若2老人,那是否我家房产及遗产会顺延至舅舅与姨他们那里?占多少比例?
第三条是:若2老人去世,那是否我家房产及遗产会顺延至舅舅与姨他们那里?占多少比例?
房产证是登记在我父母的名下的!!! 若补办房产证,写父亲和我的名字,必须要姥姥姥爷放弃才可以吗?? 需要他们做什么证明才可以补办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