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不批怎么办?

公司是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过后未签定劳动合同。但我需要急辞工。老板不批应该怎么办?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试用期过了没签劳动合同,想要辞职属于违法吗?首先,辞职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我想劳动者想问的是是否可以立即辞职走人,不用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即“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因为未签合同,劳动者没有合同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可以立即要求公司办理工作交接和结清工资走人。同时公司未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以看到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和劳动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8-11
你只要主明观点,首先要了解的是:
1\在试用期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还是存在
2\在试用期间的工资还是不能低于最低标准
3/在拿不回试用期工资时可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给你个参考:
如果发生你刚才所说的情况,试用期已过后你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继续接受你的劳动并给予你劳动报酬,够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劳动者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据《劳动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等规定查处。”
还有就是经济补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1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因为没有合同性的劳动合同文件
第3个回答  2013-08-11
你说的情况其实很简单,在试用期过后如果你不想继续在该用人单位继续工作,那么可以随时离开,无须任何手续,只要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你虽然已过试用期,但尚未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所以不需要辞职,只须通知用人单位一声就可以离职了!
第4个回答  2021-11-09
试用期应当签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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