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老板不批怎么办?

如题所述

没有签订合同,说明用工方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随时宣布辞职,并要求用工方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指出关于辞职方面的若干问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1-06
首先 没有跟你签合同 你要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签,从第2月-12个月工资双倍;1年以后(此时无2倍工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定要收集好的证据。比如什么时候用工的等。尽可多的收集。现在大家都用拍照手机,你可以拍照收集证据。(用于将来谈判和仲裁用)
如,工资卡、出勤记录本、工作牌、工作服等。。。。

其次 你们有事实劳动关系 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么你辞职时没有理由不批的
应该提前30天交辞职报告 如果30天到没有批准 那么可以自离
但是要确保对方收到了辞职报告
最好用邮寄 电子邮箱的方式发送
这样有证据证明对方签收了

请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06
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结清工资前提下,可以与公司老板说明辞职。老板不批准的,那么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顺带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第3个回答  2018-07-25

    递交书面的辞职通知书(注意保存递交的相关证据,可以通过邮寄、录像等方式)。递交30日后(试用期3日后),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月支付二倍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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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6-01-06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一般情况下也应当写书面的辞职书,这主要是给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去招用新的员工接替辞职人员的工作,当然,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必提前一个月辞职,辞职后十天八天之后就可以走人了,老板不给工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只需要本人填写一份投诉登记表,劳动监察部门会立案查处,也没有任何的费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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