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我买社保,我不想做了,他说写辞职报告。要等一个月才可以走:我可以不用等一个月就走吗?他都...

公司没给我买社保,我不想做了,他说写辞职报告。要等一个月才可以走:我可以不用等一个月就走吗?他都没有给我买社保。还用写辞职报告吗?工资他是不是也应该结给我。谢谢

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进行经济补偿,补缴社保。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是可以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你 这种情况可以立即辞职。并且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同时要求1倍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可以先同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一致你应该做如下事项,
一。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参照: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
2,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0-03
辞职报告是应该写的
社保可要求他们给你补交,但你要提供有效的任职证明(工作证、工资条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