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半年多的工作期间单位一直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基本社会保险。我这种情况怎么赔偿

我从2011.3月到2011.12月在现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半年多,公司领导以工作调动理由把我们从招商助理调到市场当保安,并要求我们签字,如不签则从当日起不算考勤,按旷工处理。一开始进公司到现在都没按当时说的实习期3个月后涨工资。我们提出抗议,于是辞职了。并且还拖欠我们两个月工资,至今未发。在这半年多的工作期间单位一直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基本社会保险。我这种情况如果要单位赔偿应该是哪种赔偿方式?金额大概是多少?怎么一个核算方式?有哪些《劳动法》条款可以依据?
谢谢

2011年.12月……超过诉讼时效了,请找当地律师想办法协商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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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法外,可参考: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法、劳动法解释一、解释二、解释三、社会保险法、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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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追问

时间写错了,是2012.3至2012.12月

追答

半年多=5个多月双倍工资+6个多月社保+6个多月住房公积金+一个月工资补偿金,依据为上文参考法律,还可能存在125%拖欠的工资、150%拖欠的补偿金等

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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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5
首先有在原先的单位工作的证明,例如工资条、工资卡、同事,有劳动关系存在前提
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前提没有员工个人工作重大过失引起的,按你的情况要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入职一个月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及以后每月双倍工资
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第2个回答  2013-01-16
你这时间可够长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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