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在2006年购买的,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我2008年2月份才办理了贷款,贷款13.5万。我于2008年3月份和老婆结婚。当然在办理贷款之前,她没有为房子出一分钱。老婆这两天坚持要求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理由是: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如果我不经过她的同意把房子卖了,她也不知道。由于我们现在的感情不是很好,并且由于房子的首期付款和之后的贷款都是我一个人在还(尽管才还了3个月),所以,我不想加她的名字。坦白说,我对我们的感情和婚姻还不是特别的有信心。这是我不想加她的名字的理由。现在她因为这个事情已经和我吵了2次了。我不想再争吵,我想问几个问题:
1, 如果她不加名字进房产证的话,她有什么损失?
2,如果把她的名字加入的话,我有什么损失?
3, 如果我坚持不给她加名字的话,我是不是违法了法律?
4,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做?
首先:我们从认识到现在整整一年。我的确感觉对她认识的不够。既然对你们的感情和婚姻还不是特别的有信心,就先不要结婚-------她怀孕了,加上家里的劝说,就结婚了。我个人认为,既然她不加她的名字,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损失,那就不需要加!至于她自己感觉到没有安全感,我认为是我们的感情问题,感情问题何房子问题是两码事情。不能因为感情问题就要把房子问题扯在一起。还有,在办理贷款的时候,我问过她,可以不可以想想办法弄点钱一起办理贷款,她没有给一分钱我。由于认识她比较晚,房子到现在为止,她都没有为之付出过任何心思和money,我认为她提出这样的要求很过分。坦白说,如果她真的对我很好,让我感觉到真爱,我当然愿意加她的名字。但是现在没有,总是感觉离婚就在不远处等着我。从外地来到广东奋斗这么多年才有了房子,其中的艰辛只有我自己知道。房子购买的时候是25万,现在已经升值了很多了。我不想她加了名字进来。我害怕一但我们的婚姻出了问题,我又要重新奋斗。太累了。
魔法师说的挺合我的意思的。两个人是因为爱才在一起的。这个话说的没有错。过户给我哥哥应该也是可以的。如果真的爱我的话,就一切从头来和我奋斗。无非是白手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