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家有三间平房 已经拆迁 拆迁款已经赔付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写的我爸的名字 叔叔姑姑要跟我爸分..

现在我家有三间平房 已经拆迁 拆迁款已经赔付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写的我爸的名字 叔叔姑姑要跟我爸分...
房子是80年代我爷爷给盖得(爷爷现在还在世)找人批的地皮 砖 木头都是我爷爷买的 之后我姑姑结婚有房 我叔叔有单位 单位分的房 这三间房一直我们住着 请问应该是我们的房吧?现在叔叔姑姑非要分拆迁款 爷爷的意见是他给盖得 他有权说的算 叔叔姑姑提出姊妹三个要平均分这拆迁款 我妈当初那个年代是为了有这三间房才跟我爸结婚的 而且土地使用证国家征税都是我们家一直交的 从96年开始交到国家不用交到为止 请问这合法吗?如果闹到法院会给立案吗?还是只给调解?

现在的情况对你父亲有利,
房屋现在的情况,拆迁前房屋产权已经归属你父亲,那么你爷爷就丧失了分配的权利。
楼上的没搞清楚一个概念,人家爷爷还在世呢,谈什么继承不继承的,所谓继承,是说假如你爷爷不在世了,不在世前还有这个房子的产权,而且去世后也没有规定房屋如何分配,那么你父亲和其他姑姑叔叔有继承的权利,一般是平均分配。
可是现在情况根本不牵涉到继承,你爷爷在世,而且据你说的情况,这个房子在之前是你爷爷盖的,但是在产权上是清楚属于你爸爸的,不存在什么产权争议。因为房产证土地证都可以证明。你爷爷没有分配拆迁款的权利。这是在法律意义上。
你爷爷盖了这个房子,出了钱,但默认房子赠与你父亲,房子和地皮产权也是清晰的,但是如果你爷爷反悔,现在说要追索盖房子的钱,法律是不会支持的。赠与了便是赠与了,是不能再拿回去的。
闹到法院,这事也倾向于调解,但是我建议你父亲不要让步,这个案子没有什么好闹的。追问

我在问问您

    现在两证都写的我爸的名字 我爷爷现在不承认是赠与我爸的 说只是这些年让我们住 没说赠与我爸 他有权分配

    现在拆迁款我们家拿着 还没分给他们 在法律意义上我们可以拿这拆迁款吗?叔叔姑姑说我们家不能拿这拆迁款 说应该爷爷拿着 来分配 说这是强行掠夺 

    叔叔姑姑说这是婚前财产 我们家必须给他们分

追答

1、两证现在是产权归属的有效证明,不存在争议,两证写你爸的名字即视作你爷爷将产权已经赠与。如果没有两证这个明确的产权归属证据,也没有赠与时的公证,那么你爷爷还可以反悔,现在产权明确,你爷爷是无法反悔的。对赠与关系,你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般来讲,赠与事实生效后是不可以撤消的.
但是要取决于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行为和赠与时是否有赠与条件有关.
赠与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你爷爷赠与的行为已经明确无误,不存在争议。
2、拆迁款你们家获得没有问题,毫无争议。开发商也只会和房产所有人协商,也就是明确的两证持有人。没有房本,你爷爷空口白牙去协商,开发商是不会理会的。他们选择你们拿到拆迁款后来说,也可能事出于这个考虑,因为拆迁时候说,开发商根本就不会理会他们。
3、你叔叔和姑姑说的婚前财产这个概念是正确的,这个房子是你爷爷盖的,确实是婚前财产。但此事跟婚前财产这个概念没有关系,产权已经赠与你父亲,现在不是你父亲与你母亲打官司争这个房屋产权。而是你叔叔和姑姑想分这个房屋产权,是属于你姑姑叔叔爷爷与你父亲之间的产权纠纷。即便是婚前财产,产权也属于你父亲,你叔叔姑姑也没有分配决策的权利。
打比方说,如果此纠纷是你父亲和母亲产生,你爷爷可以提供证据说房子是他盖的,属于婚前财产,房屋没有你母亲的份。但是问题是即便如此,房屋的产权还依然是你父亲的,因为你爷爷已经赠与你父亲,不拥有所有权。

只要你父亲没有恶意不尽赡养义务,你爷爷的赠与行为就没有丝毫可能反悔。所以你父亲没有义务把拆迁款拿出来分配,这是明确无疑的。但是我还是劝你们找人把其中的法理说清楚后协商解决,毕竟为钱把一家人闹僵是不好的。

追问

您好 请问您在吗 我已经私信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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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31
根据继承法,
你的姑姑,叔叔,是有权分家产的。
这个尽量家庭内部调节,追问

请您具体回答下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写的我爸的名字 为什么姑姑叔叔有权分?当时我爸没钱结婚爷爷才给盖的

追答

这个事情要看你爷爷的意思,
很难说,你家有可能占有,但是我的假设是 你爷爷意思想要房子,而且想分给你姑姑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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