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现在住的的农村房子已经住了23年了,因为房权证上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而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写的是我爸爸的名字,现在要拆迁,所以我姑姑就说这个房子属于是我爷爷的,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我爷爷的名字(我爷爷已经去世),要求继承,请问这个房子是属于我爸爸的还是我爷爷的?还有农村房屋是谁的是以房权证为准还是土地使用证为准?
这个房子我姑姑从来就没有在里面居住过,当时我爷爷承诺就是给我爸爸了,因为是为我爸爸结婚盖的。可是现在我奶奶还在世,而且现在和我姑姑站在一个立场,一起告我爸爸,就不承认当时那个房子是给我爸爸了,你说他们的起诉会得到法官的认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