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如题所述

一、身份证不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1、首次申领需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2、全国异地均可受理到期换证、丢失补领业务(部分双语《居民身份证》除外)

二、办理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

Step 1 :提出申请

向《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

Step 2 :交验相关资料

Step 3 :采集人像信息并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申请表填写要求:

    填写完整,不得复印

    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Step 4 :缴纳费用

Step 5 :领取《居民身份证》

    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的公安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证同时填写地址并缴纳费用,由工作人员将证件邮递至所填写的地址

四、办理费用及时间

1、首次申领免费

2、 到期换证 20 元;丢失补办 40 元

2、农村五保户、贫困户、特困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凭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

3、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凭有效证明减半征收工本费。

4、办理时间:六十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引用资料:

异地身份证办理攻略.中央人民政府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7

不是,居民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

2017年04月27日,据公安部网站消息,7月1日将在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扩展资料:

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同时创造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环境,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一、意见指出:

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充分考虑各地人口集聚和服务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要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要严密操作规程,严把身份核验关,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二、意见明确: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从空中: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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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3-03
法律分析】:身份证不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才能办理。身份证是可以异地补办的,当事人补办身份证应当向户口所在地或者异地来补办身份证的居住地城市派出所进行办理,向工作人员提供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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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2-01
这个没有限制的,身份证是随着户籍办理的,而户籍可以在全国内迁移
第4个回答  2021-05-31
不是的,可以异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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