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了,房子一直由母亲居住,去年拆迁,母亲及三个儿子去开证明,说只有母亲及兄弟三人,但还有我这个亲生女儿。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假证明居然开到了,现在房子已平均被他们四人分了,请问我这个女儿现在还能分到房子吗?可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吗?
首先,要搞清楚开证明的单位有没有过错,也就是兄弟提供的材料有没有造假,通过这点来追究证明单位的法律责任。
其次,如果证明单位不知或者不是恶意串通,那么可以起诉母亲及兄弟,要求要回父亲留属于的自己给那份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首先,要搞清楚开证明的单位有没有过错,也就是你兄弟提供的材料有没有造假,通过这点来追究证明单位的法律责任。
其次,如果证明单位不知或者不是恶意串通,那么你可以起诉你母亲及你兄弟,要求要回你父亲留给你的那份房产。
从和谐角度,你可以找他们四个好好谈谈,或者根据你们不同的经济状况,再决定是否要起诉,因为一旦启动法律程序,那么五个人的关系将不好说了。
扩展资料:
1、拆迁房不含土地转让金,房产证不能立即拿到,不过可以等到五年之后拿到。拆迁房一般需五年才能进行上市交易。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简单的可以根据土地性质判断,,是归集体,乡镇多半是这样的土地性质。如果是国有土地,即可办理到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
2、安置房手续是齐全的,主要是国家有政策,安置房五年之内不允许交易,或者抵押,而且安置房的产必须是原被的证,可能这个政策是为了防止拆迁户,或者过户逃税的,不足五年的安置房你买了只能私下做个买卖协议,
3、因为不符合规定,卖方一旦反悔,买方的权益很难保证,而且这个交易公证处是不予公证的《不合法》。如果是超过五年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过户的,和正常一样!
4、有些是永远拿不到房产证的,比如集体土地,除非他进行土地性质变更。有些是拿到了短时间内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迁安置房。国家在这方面都是有相关规定的。 房产一般有两证,房产证和,房产证简单的说就是表示这房子归你,
5、如果建筑物没了,你想再在原土地上兴建,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土地证表示此土地归你,无论建筑物是否存在,别人是无权在你的地盘建东西的,这就是侵犯你的权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拆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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