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已经两年多,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想以此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得到双倍工资赔偿。

如题所述

答案:你可以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立即终止雇佣关系,并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不需要你先向公司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你仲裁同时可以要求解聘。
带齐银行工资卡,社保卡,厂牌,工作服,与公司产品有关的技术性文件,等,越多越好,到当地劳动局去仲裁。申诉你的以上要求(1、双倍工资;2、补缴社保;3、要求解聘;4、发放工资)。
你这种情况肯定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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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30
你手上的东西已经都可以证明你和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单位也否认不了。如果你跟单位要双倍工资,你的成功几率100%。但是我个人建议还是跟公司协商处理的好,拿点补偿金就可以了,得饶人处且饶人。
虽然单位错在先,没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但说实话现实中有很多的人,在工作中明知没签合同自己也不去主动要求跟单位签订合同,往往都在等离职后宰单位一刀。
第2个回答  2019-10-03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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