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购买房子,付了首付,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婚后房产证加上了女方的名字,离婚如何分割房产

如题所述

房子的购买是发生在婚前,当时其男方父母付了首付,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那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就应视为男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所以,该不动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离婚时作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0
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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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3-04
婚后还贷部分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会被均分
第3个回答  2019-05-04
虽然有名字,但如果能证明谁出钱、结婚前买的,这个分割还是很小一部分。
第4个回答  2019-02-05
首付是男方父母出,房子就是归男方所有,还贷部分如果是小夫妻婚后共同的平分,就是已经还了的平分,补偿已经还了的一半给女方可以是现金,还没还完的部分由男方一方还完,要是还贷部分还是男方父母还,那女方是分不到的,女方只得小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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