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父母出11万首付(30%房价)为儿子购买了房子,由儿子还房贷(20年期),房产证写的是儿子的名字,2010年5月儿子经人介绍认识女方,2011年5月结婚,小两口一起还房贷,现在女方要求房产证加上她的名字,请问如果加上了倘若以后要离婚,房子该如何分配。
如果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离婚后应该如何处置房子?
追答你们的房子是在你们结婚之前买的,男方父母所出的首付款和你们结婚之前男方所还房贷部分均为男方个人财产,如果离婚不参与分割。2011年5月以后你们婚后至今一起还房贷这一部分应算作是你们共同的财产,即使写上女方的名字,离婚的时候也只针对这一部分进行分割。解决的办法要么协商决定房屋归谁,要么男方给予女方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