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实习过两个月,实习期500元/月的生活补贴,最近毕业了,准备继续在这公司干下去。签合同的时候,上面写的是试用期4-6个月,工资是1200元/月,没有其他补助,并且没注明是签多长时间的合同。转正后是1500-2000元/月,有全勤奖200块,中饭补贴8块/天,另有五险。其他的什么优秀员工奖之类的就不想了。合同是打印出来的,只有公司的章。
我提出试用时间太长,毕竟在公司实习过2个月,对公司也比较熟悉了。经理说看在试用时间的表现,如果好的话可以减少试用时间。
提问1:试用时间是否合理。
提问2:试用期间补贴是否应该发。
提问3:打印出来的合同是否有效。
提问4:我是否应该签这样的协议。
试用期没五险是不合法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