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老师你们好,我于2013年8月31在福建南平市浦城县驾驶两轮摩托车与另一辆两轮轻便摩托车相撞,造成双方受伤,对方重伤,双方均无牌无证.事发路段是双向行驶国道无转弯标识T型路口,对方在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情况下转弯与我相撞,交通部门认定对方为主要责任,我为次要责任.对方脑部重伤,已治疗一个月,医疗所有费用已高达10万元人民币,医院说成活率只有百分之十,即使救活了也是植物人uquy对方40-50之间,亲属无须赡养及抚养,我想问老师的是:我需要赔偿一些什么费用,大概赔偿金额是多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