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劳动法第39条,被辞退有经济补偿吗?

就是在单位做了2年,因为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辞退有经济补偿吗?还有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辞退有经济补偿吗?

没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只要依据的事实客观存在,无论是什么期限劳动合同,不仅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反而可以主张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遇到以下6种情况用人单位要依法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

2、劳动者患病,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需要裁员的;

4、原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要求降薪续签,劳动者不接受并提出离职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发放工资、购买保险等,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

6、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辞退劳动者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8-16
呵呵,我个人认为你的看法是对的,在违反39条的情况下,对单位本身已经造成了损害,如果严重,单位还要追究其责任呢,怎么会再给经济补偿金呢!但是不管有没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固定还是无固定,只要存在劳动的事实,并能予以证明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违反此39条,当然应该给付补偿金,同时还要看这个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在什么时候签订的,与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有没有关系,如果是新法出台后,则可能还会存在双倍工资等情形,并不只有经济补偿金了。
第2个回答  2013-08-16
没有经济补偿 而且无需经过预告是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被辞退要看因为什么原因
第3个回答  2013-08-16
既然你看了劳动合同法,那里面有很明确的规定啊
什么时候被辞退用人单位需要补偿,什么时候不需要。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还有你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解除合同后有没有补偿这个问题上,法律规定是一致的,无任何分别。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8-16
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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