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婚后男方父母出资提前还贷,离婚时提前还贷的部分如何分割?

房产证男方一人的名字。
婚前出资按揭买房。婚后提前还贷只还了按揭款的一部分未全部还清。

房产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提前还贷的部分由于是男方父母出资的,并且是对男方个人贷款进行还款,故提前还贷部分仍然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同意请采纳。
如不明白可以追问。追问

请问“离婚时提前还贷的部分由于是男方父母出资的,并且是对男方个人贷款进行还款,故提前还贷部分仍然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的适用法律条款是什么?
能否依据“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认定为共同财产。

追答

我分以下几步,你就明白了。
1、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你没有异议吧?
2、贷款部分属于男方婚前个人债务,你没有异议吧?
3、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款,那么该还款部分的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你所陈述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男方父母出资还款,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事实上也是对男方个人债务的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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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0
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故即便婚后男方父母提前还贷,也视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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