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男女双方协议赔偿怎么写

我和男友相爱多年,感情很深,双方都深爱着对方,无法离开对方,但男友早有家庭,男友跟我说给他时间,半年后与老婆提出离婚,1年后,与我结婚.现在,双方想写封承诺书或协议,如果男友做不到,将对我赔偿30万元人民币,请问这样的协议书在法律上有效吗?如果有效,请各位高手大哥大姐们帮我写一个模板.写得好 一定重赏加分!

恋爱关系,从法律上讲,属于射幸合同,即并不是因为这一关系的存在,就一定成就将来的婚姻。举个例子,这就像是买彩票,你与彩票机构成立了以2元人民币换取一张彩票的合同,从而获得中奖的机会,但如果未中奖,你不能要求彩票机构赔偿你的2元钱,更不能因此要求赔偿时间及利息的损失。换做您这个案例也是一样的,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一个真正的民事合同,在法律上将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但恋爱关系则不然,即这种关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上升不到要用法律来加以保护的程度。在现实生活中,法律并不能用来调整一切事物,因此射幸合同本身,是存在很大风险的。如果您这份合同在法律上必须有效的话,那无异于让法律来做出这样的决定,要么,男友离婚,履行合同;要么,婚姻继续存在,但将付出30万赔偿金。显然,这有悖于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及维护家庭和睦社会稳定的道德原则。所以说,如果协议以解除对方婚姻来作为条件的话,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效力。恋爱是自由的,您可以自己来掌握,爱他,就在一起,不爱就离开,当然,您应当考虑到道德因素,天下何处无芳草,您不必非要以牺牲他的婚姻利益为代价,如果您执意如此,建议您考虑其他方法,同时,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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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4
这个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因为如果生效,他是婚外情,你是第三者。
第2个回答  2013-06-30
承诺书或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不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要写,还不如写欠条,这样就在对方没有达到承诺的时候可以做为经济补偿了。
第3个回答  2013-06-30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二)款“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和第(三)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规定,你们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的。
第4个回答  2013-06-30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也就谈不上效力的问题。另外,因为对方已有家室,你们之间的协议有违背社会公德的嫌疑,所以我认为这样的协议是不被社会认可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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