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是房产来源的证明材料,
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是根据购房合同来进行登记的。
不过可以在房产证颁发后将配偶的名字添加上去。
而且只要是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