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字
汉字是由象形 、象意的文字发展起来的。有的外物有形象可以描绘,有的意思可以利用图像和笔画来表现 ,可是有很多代表某些事物的概念不能用象形、象意的方式随时造出文字来表现,于是就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表 ,这种跟借用的字的形义完全不合的字就称为假借字。假借字有两类。一类是本无其字的假借,那就是上面所说的假借字。如“北”,甲骨文作“ ”,像二人相背。北方的“北”无形可像 ,就借语音相同的“”来表示北方的意思。许慎在《说文叙》里所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就是这一类。在语言发展过程中这一类的字很多。假借字的另一类是本有其字的假借。本有其字的意思是在日常使用的文字当中本来有表示某个词义的书写形式 ,但是在使用当中不用本来约定俗成的字形而写为另外一个意义不相涉而音同或音近的字 。这一类在秦汉以上的古书中极为常见 。如借“汤”为“荡”;《诗经·豳风·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断壶”,借“壶”为“瓠”,这些都是本有其字的假借。前一类可以说是不造字的假借,后一类是在用字当中的假借。在用字当中既然本有其字,为什么还要另外写一个假借字呢,其中可能有两种原因。一种原因是写书者仓促间写为一个音同的字,历代传抄因其旧而不改;另一种原因是某一时期 、某一地区或某一师承,经常习惯以某字代某字用,后世传写也就一仍其旧。
通假字
通假字,有广义、狭义之分。
广义通假字,包括古今字、异体字和狭义的通假字。
古今字:古已有之,今又造字。新字成为长期工。如苏东坡的《石钟山记》中的“莫”,为“暮”之古字,被“借”为否定副词“不”、“没有谁”的意思,故又造“暮”字。
异体字:同一个意思,不同的写法。
通假字:音同本字,借来一用。借来的字只能作为临时工。如“说”与“悦”;如“蚤”与“早”;如“当”与“倘”。其特点是“因音通假”。
通假字是中国古书的用字现象之一,“通假”就是“通用、借代”,即用读音相同或者相近的字代替本字。由于种种原因,书写者没有使用本字,而临时借用了音同或音近的字来替代,有人认为部分通假字就是古人所写的白字(别字)。事实上,第一个写通假字的人可以说是写的白字,但是后人纷纷效仿,也就积非成是了。通假字大量存在于古书之中,是造成中国古书难读的祸首之一。
通假字所代替的那个字我们把它叫做“本字”。例如:“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中的“惠”是“慧”的通假字,是“智慧”的意思。
通假字的成因
古人造出一个字,表达一个意思,可是该用哪个字表示哪个意思还在形成过程中,没有一定规律,既可以使用这个字表示某个意思,又可以使用另外一个声音相同或者相近的字表示那个意思。时代越后的文章,通假字越少,反之,通假字越多。
古人在做记录时,一时想不出本字而用了别字代替,清代的赵翼在《陔余丛考》一书中指出:“字之音同而异义者,俗儒不知,辄误写用,世所谓别字也。”第一个人这样写固然是前面所说的写了白字,但后人都这样效仿以后,便成了合法的“通假”字了
秦始皇焚书坑儒之后,古书几乎都被烧光,到汉代,相当部分书籍都是凭一些读书人的背诵、记忆重新写出来,“著之竹帛”。由于当时背诵者只记住个读音,未记住其字形,书写者往往会因方言的差异或其文化程度的影响导致记录时将同一个字记录成不同的形体。
古人认为语言凭借声音而存在,强调既有此音,即表此义,闻者听音则知义,因而古人在记录时往往依据声音来记录。清代学者王念孙、王引之父子在《经义述闻》就这样说“训诂之要,在声音不在文字。”
与假借字的分别
有人常把通假字与六书中的“假借字”相混。严格来说,通假字是指本有其字的替代,例如上述例子中,本来已有“慧”字,但却以“惠”字临时替代。而六书的的假借字则是本无其字,因为要创制新字较麻烦或为免使字数大量增加,而采用同音或近音字表达那种意思,例如“自”字本义是鼻子,因同音关系,借来表示“自己”之意,这是六书中的假借。
即使在古人的训诂解说中,也有时会把两个名称相混。读者应按其上文下理,或按文字学知识,小心判别。但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就是通假字本质上不属于错字或别字,属于正常的文言现象。
古今字
所谓古今字,是指古今分化字,我们把分化前的字称作“古”字,分化后记词各有专司的字称为“今字”。也就是说,古今字分为两类:一是古字与今字在字形结构上没有关系。如罪人的“罪”,古字写作上面一个“自”字,下面加一个辛苦的“辛”,现在后一个字已不使用了。第二类,今字是在古字的基础上产生的,古今字在字形上有联系。例如“债”字,本写作“责”,“债”是在“责”的基础上产生的。“责”与“债”形成了古今字。又如“反”与“返”,“反”是古字,“返”是今字。
古今字和通假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我们划分它们应从历史的角度观察同一个字的发展变化状况,古字和今字是先后出现的,系初造字和后造字的关系,属于纵的方面,如“然——燃”,“县——悬”。通假字和被通假字则是同一个时期出现的,而通假字则是研究同一时代汉字的通用情况属于横的方面,如“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史记·项羽本纪》),“倍”通“背”,又如“巫妪何久也?弟子趣之”(《史记·滑稽列传》),“趣”通“促”。“倍”和“背”、“趣”和“促”是同时存在的字。二、古今字在意义上一般是有联系的。如“布帛长短同,而贾相若”(《孟子·滕文公上》),其中“贾”是分化前的古字,后来表商人义的词用原字形,表价格义的词另造“价”字,“贾”和“价”就成了一对古今字,商人义的“贾”和价格义的“价”两义密切相联。又如“寒暑易节,始一反焉”中的“反”即为“返”,这一对古今字意义上的联系也很明显,而通假字一般意义上没有联系。如“蚤”和“早”、“倍”和“背”、“趣”和“促”等,意义上毫不相干。三、古今字有字形结构上的联系。一种是以古字作为声符构成今字。如“禽’字的意义是指飞禽,又用它表示“擒获”的意义。后来以“禽”为声符加上义符“手”构成今字“擒”。又如“其”加上义符“竹”构成今字“箕”。大多数古今字都表现为这种结构关系。如“昏——婚”、“要——腰”等等。另一种是改换古字的义符创造新字。如“说”字既表示游说,又表示喜悦的意思。后来把“说”的义符“言”换成义符“忄”,构成今字“悦”;又如“讣——赴”,义符“走”换成义符“言”构成今字“讣”。再如“错——措”、“竟——境”等。但这种结构关系的古今字远不如前一种多,通假字并不一定都具有字形结构上的联系。如“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论语·阳货》),“归”通“馈”。又如“八月剥枣,十月获稻”(《诗经·繷风·七月》),“剥”通“扑”,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
对古今字的概念,上面已做了解释,对它的理解,还应注意由于造今字,所以借字就成了古字。如“说——悦”,作喜悦时,“悦”字借用了“说”,写作“喜说”、“不说”,后因有了专字(今字“悦”),那么由于造字时间不同,有先有后,构成了古今关系。
假借字则是指后来没有造今字的一类。这是它和古今字一个明显的区别。假借字大多是比较抽象的难造的文言虚词,如“我”、“而”、“焉”、“其”、“自”等。 “我”本是武器,假借为第一人称;“而”本是胡须,假借为转折连词;“焉”本指产于江淮的一种黄色鸟,假借为指示代词兼语气词“焉”的书写形式。假借字的特点是一经借用,就久借不还。久而久之,被借用的字往往另造新字,因此也就无古今可言。
有些古今字的形成最初是经历了假借阶段的,本无其字的假借是用组成的汉字做表音符号,去记录一个新词(新义),不管这新词、新义与字义是否有关。与原字义有关或者无关都可以导致古今字的产生。如“奉——俸”,“奉”字是两手捧着,恭敬地接受,被借去作俸禄的意义,两义有密切关系。又如“莫——暮”,“莫”字本来的“日暮”义与它被借去记录的无指代词的意义就毫不相关。这两个例子告诉我们,一个字若同另一个字存在古今关系,那么在今字产生以前,古字曾有被借去表示与之有关或无关的意义的假借阶段,虽然从六书角度看“奉”、“莫”是用了假借字,但正因它后来造了新字“俸”、“暮”,所以习惯上把这种字称为“俸”、“暮”的古字,而不说它是假借字。
异体字
狭义的异体字:全同的异体字
广义的异体字:包括狭义的异体字和“通用字”(经常假借乃至可以通用的字 )
异体字和古今字的分别 ;两个或以上的意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相代替。
异体字产生主要是造字的方法不同,改换了意义相近的形符和意符。改换声符。
异体字,又称又体、或体、说文解字中称为重文,是指读音、意义相同,但写法不同的汉字。
异体字又可分为“完全异体字”(在任何情况下读音和意义都一样)和“部份异体字”(只在某些情况下才相通)。有时候,异体字和正式使用的字体在各地有所不同,甚至完全相反。例如:在中国大陆“(句多)”(当一字来看)是“(多句)”(当一字来看)的异体字,而在台湾却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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