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厂里不再续约,我能得到哪些补助
我去年11月去一工厂里上班,一直干到今年5月份,厂里才和我签合同,签的日期是一年也就是从去年12月1号到今年12月一号,而且一直到现在,厂里也没把合同给我。使得我对合同的内容写着什么都忘记了。到上个月也就是8月份末,厂里叫我们工人考试,考的就是工厂里的制度之类的。然后到9月4号,厂里通知我,说我考试不合格,叫我待岗。说待岗期间和其他工人一样上班,但只拿614块钱。然后到12月1号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又说如果我提出辞职,我就不用去上班了。给我9到11月份的三个月工资,也就是614×3=1842块,至于养老金、社保之类,也交到11月份为止。这么做,感觉似乎是挤我走哩。
和我一起被通知待岗的工人还有很多。多数的还是今年2月份来的,但签的合同的日期好像都是一样的,都是从去年12月1号到今年12月一号。我们都很有点不高兴。厂里面既然把我们招来了,当时怎么不说考试的事情,现在因为工人多了。厂里想裁人,就弄出个考试,之后又说我们不及格。但却没把卷子给我们看一眼。其实我也知道这都是暗箱操作,厂里早就叫班长拟出名单了,然后借考试的借口把我们辞掉。
有的工人去找律师,律师说如果要打的话我们每人要先交100块给他,由他先替我们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就通过法律途径去打官司。而且还说官司百分之百赢。至于提成,我们要从多得的钱中给他20%的钱。有人问如果我们打官司之后赢的钱还不如厂里说给我们的多,那该怎么办。律师说不可能。
不过,我们并没有厂里通知我们待岗的证据,又没有合同。而且我们这个工厂就是受县政府扶持的,老板也是县政府从外地请来的。所以我怀疑官司是否打得赢。
我毕竟只是一普通人,对法律并不懂。而且打官司什么也太麻烦了,也没必要。我就是想知道,我是辞职好,还是不辞职好,当然我若辞职,也能找到其他工作的;我要是继续在这干下去,到12月份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得到哪些补助。
还有我想知道我劳动合同解除了以后,失业金能拿多长时间,又有多少钱。
但我也不知道自己工厂有没有替自己交失业金、从什么时候交的。
若哪位高人知道的,希望您能告诉我,不胜感激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