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0-19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均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具体到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而言,是指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申报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照以上口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我国公民韩先生在某一公司工作,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其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韩先生因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
应纳税额=(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
第2个回答 2011-10-19
从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的起征标准是从3500元开始起征,不超过1455按3%征收。
超过1455---4155按10%,扣除数105
超过4155---7755按20%,扣除数555
超过7755---27255按25%,扣除数1005
超过27255---41255按30%,扣除数2755
超过41255---57505按35%,扣除数5505
超过57505的部分 按45%,扣除数13505
共七个等级。
不知道是不是问答清楚了,祝你愉快!
第4个回答 2011-10-19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6月30日决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第1级由5%降低到3%。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修改后的最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例如:月收入为A,代扣住房公积金为B、社保为C,
当月个税=(A-B-C-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