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7-13
跟以前一样。还未变化。
应纳个人[1]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20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至今)
应纳税所得额 - 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不超过475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8,375元至70,375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另外,虚机团上产品团购,超级便宜
第2个回答 2011-07-14
1、你的应发工资为6230元
出勤20,应得岗位1738,应得绩效2112,年功工资276,考核增减绩效工资2084,
2、扣除五险一金后的余额为5312.28元
6230-349.49-87.49-43.74-437=5312.28
养老金349.49,医疗保险87.49,失业金43.74,住房公积金437,
国税函[2009]694号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3、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371.84元
(5312.28-2000)*15%-125=371.84
4、实发工资为4718.72元
企业年金218.72,安互金3,个人所得税为371.84元
5312.28-218.72-3-371.84=4718.72
5、发现问题:
(1)个人所得税少缴纳16.24元
371.84-355.6=16.24
(2)实发工资少4.22元
4718.72-4714.5=4.22
第3个回答 2011-07-15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按年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0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计算步骤:
一、将一季度所得换算成年,找适用税率:6349.16*4=25396.64元,适用20%税率,速扣数1250
二、计算全年应纳税额:25396.64*20%-1250=3829.33元
三、计算一季度应纳税额:3829.33/4=957.33元
以后季度应纳税额按以上方法计算,并扣减以前季度已缴的税额即可;如第四季度收入较少,导致全年适用税率下降,也可能产生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