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到单位签了一次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直在单位干,2018年签了一次劳动合同,2019年1月1号至2019年7月9号,没有签过劳动合同,2019年7月9号将劳动关系转给第三方,跟第三方签的1劳动合同是从2019年7月9号开始,这种情况我跟用工单位属于未签劳动合同,有双倍赔偿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