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我国违约责任归责原则

1总结我国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特点?
2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区别?
3已知《合同法》总则第107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应当适用《合同法》总则第107条。
但《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民法通则》第111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这两条规定的是什么归责原则?
4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中严格责任原则体现在《合同法》总则第107条,除这条还有哪些?
我的论题是“浅析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制度”是我辛辛苦苦自己写的。
刚完稿,请问此论题答辩老师会问什么问题?
我大致答辩老师爱问:观点结论、我的论据、选题目的、论文的简说、概念解释、概念区别、写作体会、论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界的研究到了什么程度。另外还有什么可问的?
浅析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制度学术界的研究到了什么程度?
哪位大侠告诉我,至少告诉我一个。

  归责即对法律责任之归属的确定,是确定行为人责任的根据和标准。确定责任的时候,必须遵循一定的归责原则,方可以正确的认定责任。在违约责任制度中,对当事人违约行为责任的追究,法律是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违约后果或是其它作为判断标准,正是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旨意所在。
  如何确定违约归责原则,意义重大。
  1.能体现国家对违约行为立法政策的选择。如严格责任在于合理补充债权人的损失,体现了维护非违约方利益,保障社会公平的旨趣;而过错责品交易中所提倡的道德价值观念相一致,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则能体现合同责任的惩罚和教育功能。
  2.理论意义。由于归责原则所解决的是合同责任的责任根据或标准,它对违约责任制度的内容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归责原则也就有其重要的理论意义,任何人对违约责任制度予以探讨,都不可能回避归责原则问题。
  3.司法意义。司法人员正确掌握归责原则,有利于从案件伊始判明非违约方有无证明违约方过错的义务,从而正确司法。
  4.对当事人的意义。当事人明确自己案件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利于收集有利于自己主张的证据,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11-02
1总结我国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特点? 即无过错原则的特点
2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区别? 一个采用过错原则一个采用无过错原则
3已知《合同法》总则第107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应当适用《合同法》总则第107条。
但《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民法通则》第111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这两条规定的是什么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
4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中严格责任原则体现在《合同法》总则第107条,除这条还有哪些? 我过合同法出了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外,都是采用严格责任的原则.
问题补充:5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与缔约过失责任归责原则的区别?
参见这里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7256144.html太长了.我记得书里也有.
6什么是实质公平? 结果的公平就是实质公平
7什么是形式公平? 过程的公平就是形式公平,也就意味着机会的平等.

本题难度比较大,而本人学识浅薄,不足请指正.
第2个回答  2007-11-02
你搞太多了,没人答的.
找一本教材就可以了,一般都有.
回答一个:
5,违约责任是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其归责采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广义的过错责任.
而缔约过失责任是发生在合同成立前或合同无效\被撤销时,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其归责原则,有学者说是侵权责任,则采过错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11-02
建议看民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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