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习前解除三方协议的问题,急!!!

我是一名即将在2012年6月毕业的大四学生,在十月份的时候我就和一个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备注了违约金2000元,说是招聘成本,如果去实习后再违约也是交这么多,但是后来我得到了我自己想去的那个公司的录用书,那个公司在签订三方协议方面遵循的是自愿原则,最后还是依据毕业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我不准备去我之前签订三方协议的公司实习,如果我不去办理毁约,会对以后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么?
我要毁约的单位和我的原籍和我的学校是一个地方。我户口不在学校。还在家!那个单位不具备管理档案资格。档案是委托人事局管理。单位给你承担前两年的费用

如果不违约的话,学校在毕业的时候会把你的档案转到你签协议的公司或者人事局,并且发放的派遣证和报到证上写的也是签协议的这个公司。到时候如果要去别的公司还要到学校改派,很麻烦的。还不如现在违约了,拿新的就业协议书。如果你一走了之,按法律程序,原公司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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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02
因为你已经签了三方协议,如果三方协议已经交给学校了,你就必须要办理违约手续,然后申请新的三方协议。不然的话学校会按照你原来的三方协议将你派遣到原来的公司,这可能会导致你的档案丢失,而且会将你的干部身份转为工人身份,后果很严重哦,掂量一下吧孩子。
第2个回答  2012-02-21
你若是没有办理毁约的话,你的个人档案到毕业的时候会被寄到你签约的公司那边,到时候要转移档案时,还是得和你签约公司那边协商了,既然他们有要求违约金,估计是要按协议履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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