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七年第六年公司才缴纳社保,但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务合同,现在被无故辞退,请问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2013年3月至2020年4月我在公司工作7年,一直没和我签订劳务合同,直到2018年11月才给我缴纳社保,但是没和本人签订合同。法定假日公司规定正常放假,前几天清明节我们正常放假,被老板以无故不上班为由开除了,放假前老板也没有通知此次假期公司不放假。看到开除通知当时很气愤,就在群里回复了:一个你这开除理由我不认可,我自己辞职,好聚好散。请问这样我还能去劳动局告他吗,我能得到哪些赔偿,具体该怎么操作。谢谢大家,求助。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你的陈述,目前都相对困难,建议互谅互让协商为主,可以先向单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如果单位同意支付当然更好,如果不同意支付,再考虑收集你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追问

老师这是为什么呢?我这种情况可以构成无故辞退吧?我在网上看到说被无故辞退可以主张要求赔偿工作年限*2的赔偿?还有就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赔偿11个月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吗?

追答

你好,网上和司法实践或多或少还是有些差距,关键在于你的证据,目前都相对困难,建议互谅互让协商为主,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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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2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双倍工资,要求单位支付你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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