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现在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一生只能改一次名,理论上你可以申请继续改姓名,只要户籍部门愿意,你可以改两次,改三次,一年改一次都可以,但这只是理论上。
户口本就那么大点地方,按现在留的空,你不可能写两个曾用名,除非户籍部门愿意,愿意手工再给你写一个曾用名,然后再加一个更正章在旁边盖上。或者户籍部门愿意的话,想办法调整一下打印机,再给旁边打一个曾用名,但这都是建立在人家愿意的情况下,实际中可能性无限接近于0。
综上,如果你最终通过诉讼的方法,户籍部门最后没办法,只能给你再改一次名,但是你第一个或第二个名字肯定有一个不能作为曾用名写在户口本上了,在人家被迫给你改名的情况下,是不会主动想办法帮你解决两个曾用名的问题。
所以以后万一你需要证明,你第一个名字是曾用名,证明起来很麻烦的
希望你能三思而后行
追问我知道,我会考虑很久的。
我会慎重考虑这个名字,我会去派出所详细问问的。
麻烦我不怕,我现在只是初一而已,那以前那些奖状神马的都没用了么?
“现在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一生只能改一次名,理论上你可以申请继续改姓名,只要户籍部门愿意,你可以改两次,改三次,一年改一次都可以,但这只是理论上。”理论上什么意思?
追答意思就是法律还有可能,但是实际操作上很难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