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安置房赠与的问题,无房产证的安置房可以进行公证吗?

拆迁老房的户主是父亲的,现在安置房也未建,也没有安置房房产证,怕将来房子建好,父亲已百年了,且以防父亲另外两个女儿将来来挣房子,将来房屋建好的时候,为了省过户费,现在在房屋未建且无房产证的情况下,父亲签署的安置房赠与书赠与我,将来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这份安置房赠与书是否有效?是不是就可以过户了?需要进行公证吗,公证有效吗?如此种方法行不通,还有什么方法,可以写什么协议书呢?有没有什么协议书的格式吗?

无房产证的安置房可以办理赠与公证,赁房管局产调证明或安置协议等手续,可以代替房产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但实际中大多数时候是没有公证的。

公证可以防反悔或加价。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卖买双方的各自俩夫妻身份证及四人去公证处办理。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办公证。代管房屋、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不成新的抵押协议的房屋的拆迁,应当由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委托他人代办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委托书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各专业银行规定,涉及房屋抵押的抵押贷款合同或抵押担保文件要经公证机关公证。许多地方法规中也规定,私有房屋的继承、赠与、析产、买卖、转让、抵押、租赁、商品房和住房制度改革中的职工住房的预售、买卖、抵押、转让、继承、赠与、互换等,应当办理公证。

扩展资料:

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公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1

无房产证的安置房可以办理赠与公证,赁房管局产调证明或安置协议等手续,可以代替房产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

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扩展资料:

分类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主要优势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置房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7-17
需要进行公证,公证有效可以赠与
第3个回答  2019-04-07
这个您直接致电公证处,反正我们这边的公证处直接就不予公证,没有权证的这些公证,公证处才不愿意担这风险,所以,直接询问当地公证处,最直接有效快捷!
第4个回答  2020-06-23
今天我去问了公证处,把上面所叙的拿给他看,他说这是代表个人的意见,还是不予办理,我应该拿什么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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