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我妈离婚后,跟了一个男人,没有打结婚证书,当时他买了一张房子借租证,房子没有买下来房子的名字他说写我妈的名字,后来我妈把户口也签到了这个房子上还有我外婆的名字也签了过来,而他的户口没有签过来,他们在这个房里里居住了十几年,现在一起吵架就想要分开来了,如果打官司的话,这个房子是归谁的?
这个男人也是离了婚再和我妈妈走到一起的,他买了使用权,没有把房子买下来,当时房子写的我妈妈的名字,不过生活费用是分开来用的,大家赚的钱都自己持有,家里的费用是买菜什么的那男的付,我妈付水电费,在和我妈妈同居这10年期间,他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不是判给他的,但是他帮他儿子买了房子装修了结婚了,如果现在打官司,这2套房子是属于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