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房子的法律问题

十几年前,我妈离婚后,跟了一个男人,没有打结婚证书,当时他买了一张房子借租证,房子没有买下来房子的名字他说写我妈的名字,后来我妈把户口也签到了这个房子上还有我外婆的名字也签了过来,而他的户口没有签过来,他们在这个房里里居住了十几年,现在一起吵架就想要分开来了,如果打官司的话,这个房子是归谁的?
这个男人也是离了婚再和我妈妈走到一起的,他买了使用权,没有把房子买下来,当时房子写的我妈妈的名字,不过生活费用是分开来用的,大家赚的钱都自己持有,家里的费用是买菜什么的那男的付,我妈付水电费,在和我妈妈同居这10年期间,他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不是判给他的,但是他帮他儿子买了房子装修了结婚了,如果现在打官司,这2套房子是属于谁的?

1.首先要确定你妈与他之间是否属于夫妻关系,这要根据他们同居的时间确定。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就不是夫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
2.如果是同居关系,则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因是在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所以属于普通的共有财产。
3.因是租赁房屋,故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他的户口虽未迁入,但因他实际居住且出资,故应认定他也有使用权。综上,三人对该房屋都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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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7
除了事实 书面证据只有借住证和户口页 所以借住证上载明的借住人信息和户口页上的如果同为你的母亲 则房子归母亲 如果不一致 则为共同财产协商分配
第2个回答  2011-07-27
房产证现在是谁的名字啊。
因为你母亲没有领取结婚证,双方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所以如果房产证不是你母亲的名字的话,无法取得房子的分配份额
第3个回答  2011-07-27
房子没有买下来的话,房子归原房主。十七年前结婚的即使没有拿结婚证,法律认可为事实婚姻可以补办结婚证的。在这期间购买的房子,可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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