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你可以根据以上情况分析一下,他们应该没有预售权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4-16
这个问题你不要去管政策是怎么订的,有些政策是松动的有余地的,不见得他就办不到预售许可证。你就问他们要预售许可证的原件给你看,或者到房管部门去查有无预售登记备案,如果他们没有,你直接主张把定金要回来就是,按规定,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签定的合同都可以主张为无效合同,更何况是定金?如果他们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而你母亲又是以“定金”的形式交的那个钱,那就有点麻烦了,理论上讲是退不了的,你只有多和对方磨才行了。
第3个回答 2009-04-13
你最好到当地的建设局去问下好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只要开发商所造房子投入的资金达到总工程预算的30%就可以卖了
第4个回答 2009-04-14
不是有合同吗 我以前也退过房子 扣了房子的总价钱的5% 艾 后来 有找的人才少扣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