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本人家住成都(大成都范围),目前在成都市区上班。老家的拆迁安置房产权上有父母及我的名字,现在想在公司附近购房。
问题1:这种情况,依据现行政策会被视为2套房吗?
问题2:如果算2套房,我将产权赠予父母后,再买房算首套房吗?
问题3:通过产权赠予父母,买房时有时间限制么?听说就算赠予父母,一年内买房也会被视为2套房,是这样的么?
问题比较多,谢谢大家!
请问4楼,房产份额我原来占三分之一,现在还可以改成百分之一吗?
1、看您的动迁房有没有产证,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和土地证如果没有办理,那就是首套。有的话就是二套房了,您再购买房屋的话,在贷款这块,您之前有过贷款记录的话,贷款算2套,如果之前没有贷款的话,算首套;
2、如果是二套,不建议赠予,若果赠予二次买卖的话,非劳动所得税很高。但是是可以算作你的首套房的;
3、在你完成过户后的7个工作日,你就首套了。
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就是说,现在你要购房想要不视为二套房的首先你名下没有房子,其次没有过贷款,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二套房
看您的动迁房有没有产证,如果办下来了产证,您再购买房屋的话,在贷款这块,您之前有过贷款记录的话,贷款算2套,如果之前没有贷款的话,算首套。
赠与父母后再进行购房也算二套房,但购房时间一般不受限制。根据新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会按二套房政策执行,赠与父母后,也按二套房执行。
在房产交易中心这块,只要产证上有您的名字,那就算2套房,契税那就得缴纳3%的契税。
拓展资料: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会按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