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本人家住成都(大成都范围),目前在成都市区上班。老家的拆迁安置房产权上有父母及我的名字,现在想在公司附近购房。问题1:这种情况,依据现行政策会被视为2套房吗?问题2:如果算2套房,我将产权赠予父母后,再买房算首套房吗?问题3:通过产权赠予父母,买房时有时间限制么?听说就算赠予父母,一年内买房也会被视为2套房,是这样的么?问题比较多,谢谢大家!请问4楼,房产份额我原来占三分之一,现在还可以改成百分之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