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深圳缴纳社保的问题

我们单位是深圳总部,北京分公司,现在北京的员工,都给在深圳上社保,我想知道:
1、北京和深圳有什么差别
2、将来有一天辞职不做了,深圳上的社保怎么办?转到北京的话,统筹账户中的钱我退休的时候能受益比例是多少?我印象中好像是看到过信息,说个人账户中的都能受益,统筹账户中的只能转过来12%,那样的话感觉就是每年都在白交,是不是这个比例?
3、北京原来交过社保,如果不继续缴纳的话是不是就会一定时间之后会自动注销账号,以前的就白交了?
4、公司会把员工工资分成两部分(1:1)一部分是基本工资,一部分是绩效工资,上社保的时候缴费基数只是基本工资,这样是不是不合理?
希望从事人事工作的对这些问题比较清楚的人帮帮我,我一直在为这个问题苦恼,我该怎么说服公司领导让公司把社保给我转到北京?我其实很喜欢这个公司,但是又不得不为以后打算!谢谢各位!

我是做HR的,就我所知回答你的问题:
1、据我所知深圳目前的退休养老金待遇是全国最高的。
2、共济账户的钱是只能转一部分,但是这部分钱转移的比例对你的退休金完全没有影响,只是为了平衡各地社保基金而设置的。
国务院办公厅在2009年底下发了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转移办法,在不同地区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随着职工就业的转移,可以到新的就业地接续原来的养老保险关系。而且转移以后,把原来参保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和新参保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合并:缴费年限和账户积累额都可以合并计算。除了转移个人账户的积累额,还转移基金,让转入地的社保机构不吃亏,保证参保人到新就业地累计的时候,以后算退休待遇能够真正地按照转入地的规定去享受待遇领退休金,保障制度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3、在任何一个地方缴纳过社保,都不会自动注销账号,而是钱一直在账户里,而且计利息。
4、如果要严格按照法律,是应该按照实际工资缴,但是很多公司都按照你公司的方法缴纳,法律是有漏洞可以钻的。深圳市只是强制规定社保的缴纳基数非深户不低于1100,深户不低于2336(2010.7-2011.6的标准)。更多公司直接是按照最低的这个基数缴,你们公司还算不错的了。
你如果辞职不做,而且不打算在深圳继续工作,离开时凭离职证明到所在地社保机构打社保转移凭证。可以将社保转入下一个就业城市,或者等退休后一并转入退休城市或者原籍都可以。
你们公司在北京是分公司,不知道公司满不满足在北京设立社保账户的条件。如果你在北京上班而深圳社保,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社保里还包含了医疗保险,就是如果你生病了,异地使用不了医保或者住院的话很麻烦,你要是想申请在北京买,可以以这个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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