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重复缴纳问题,深圳和北京。

朋友遇到一个难题,之前2004年在深圳工作开始缴纳社保,2010年到北京工作,北京的公司从2010年7月开始给他缴纳社保,但是由于之前深圳的公司是朋友开的,社保就一直帮他交着呢,现在他想把深圳的社保关系转到北京来,具体怎么操作?
重复的这部分还算不算数?
年限是不是可以续上?
请高手解答~~多谢多谢!

第1个回答  2012-04-13
可以重复。现在不用管它,但是不一定合算。简单说就是,公司为你缴纳的部分,你只能拿到一份,个人的两份都归你。
第2个回答  2012-04-13
年限是累计的,重复交的部分,个人账户的都计算在内,对个人没损失
让深圳办社保减员,然后让你朋友拿身份证在深圳的社保中心开一份社保转移证明,把证明交给北京单位所在区的社保中心
如果让深圳的朋友代办,也需要你朋友身份证的原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1-24
这个是可以的
出现重复缴费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合并账户,办理时以重复缴费为由申请办理重复缴费部分的退款。但注意退款也只是重复缴费的个人账户部分,并不涉及重复缴费部分的统筹基金部分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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