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没有具体分割,现在房产应如何划分?

深圳一处房产是在双方结婚后单位分的(只有双方都在一个单位才可以分到),名字是男方的; 婚后女方做生意有在内地购买了三套房产,其中一套还在按揭,名字都是女方的,但三套房产的价值都不如深圳一套的价值,离婚时因为双方户口都在内地,在深圳办理的速裁离婚,房产没有分割,现在想具体分割还可以吗?离婚手续办理不到一年,如果需要分割财产应该到那里办理?

1、分割房产可以在任何时间段内进行,法律上也没有时效限制。
2、当时离婚时未涉及房产分割的,现在可以重新协议,二楼说“原则上不能重新分割”是错误的,法律上根本没规定这个所谓的原则。
3、重新分割房产不需要起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有起诉的必要,所以一楼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4、正确的做法是:
(1)双方协商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协议,然后根据该协议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产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不需要办理房产变更手续的,保留好相关协议就可以了。
(2)若双方协商不了的,须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哪套房产无法协商的就到该套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如果是多套房产都协商不了的,选取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中对你们最为方便的法院进行起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19
1."速裁离婚"应该是协议离婚或诉讼调解离婚吧!由于房产没有分割(假设是在民政部分办理的离婚)那么你们现在可以就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再次进行约定。
2.建议你们分别对上述几套房产权属进行约定(双方自愿)后签书面协议,可办理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分别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再持协议公证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事宜。
3.如果离婚协议(涉财产部分)已经由法院确认,只能持法院调解书履行协议了。
第2个回答  2011-04-19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只能就财产问题再向法院起诉。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

忠告:婚姻是大事,结离须谨慎
第3个回答  2011-04-19
可以。到其中一方经常居住地所在法院起诉(在无法协议的情况下)。
第4个回答  2011-04-19
首先要看离婚协议中有没有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内容,如果有则从协议,如果没有,原则上不能重新分割,但有证据证明有协议没有隐瞒。具体可以留言给我,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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