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xxxxx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3年零__月,出租方从2010年5月30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2013年5月29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的。
租房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租金交纳期限、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1.租金: 元/半年
租金的交纳期限: 一季度一交
注:首次为签订合同之日,下次为到期前半月之日内交。
2.保证金: 元整 (没有收取)
3.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即除去物业费\采暖费外,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监管及设施
对房屋的监管、维护(非人为的)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每隔三个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要自觉维护屋内设施,不得私自拆除屋内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做到人走灯熄、煤气关闭、自来水关闭。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影响周围邻里的生活.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遵守此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承租方到期后,不提出续租,出租方将退回保证金。
2.如承租方提前解约,出租方不予退回
3.租期损毁房屋设施将照价赔偿
4.租期内由于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第三方损失要照价赔偿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范本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范本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范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二、我我要提前终止租房合同。承租人提出要我赔偿他,他的理由是未到期及房价上涨。个人认为理由不充分,本身并没有给他造成损失。我怎样能够让他走人及是否要赔偿。之前我已经找过他,并与他协商要他走人,同时我答应他,让他继续住三个月,即正好满一年,他说要继续履行合同,有点耍赖,并要我赔偿他的损失,现在我这个三个月也不打算租给他。就想让他走人。我没有收取过他的任何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