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房签了三年合同,房东中途要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

原因是房东把自己住的那部分去年租给他人开棋牌室半夜都吵得无法休息,今年我只付了半年房租,现在房租还没到期他就叫我搬走。我现在没地方搬家,请问我还有权继续履行合同把房子住下去吗?房东叫我搬走我怎么办?

和房东协商解决,要求房东退还租金、押金并赔偿违约金。如果协商不成,保留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在双方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没到约定期限就提前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需要退还租金、押金并赔偿违约金。
法律分析
房东提前解约,首先要租赁双方协商解决提前解约事宜如果双方协商并签订了解约书,那么就可以办理租房交接手续了。一般要经过清点房屋内物品,付清相关费用,退还钥匙,搬离等程序。在合同中,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取决于当事人一方是否存在违约的情形,因此,房东在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后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也需要视具体进行考虑。如果房东提前解除合同属于规定范围内,房东只需要退还租金、押金,不需要承担违约金。如果房东解除合同时不符合规定,那么可以认定房东的行为构成了违约,承租人可以向其要求赔偿。当双方协商不一致导致无法提前解约时,可以依法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房东违反合同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尚未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四十八条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一)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二)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三)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四)不当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不知道你的房租交付时怎样约定的?如果是分段支付那种,那在合同结束期之前房东没有权利把你赶走,否则就是房东违约,他应该赔付你违约金、搬家的的费用等。况且这又是因为房东出租房屋时侵害到你的相邻权引起的,所以责任完全在他那边。你可以告诉房东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搬走,但必须退还你已缴纳但还没到月份的房租,找房搬家的费用和你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如果没有你可以自己提,这时候就把自棋牌室开业的日期计算至今对你的不良影响的损害补偿一起计算),因为到这地步你再住下去就没意思了,还不如多要点钱走人算了。具体的赔偿额你可以计算一下(也可以请专业的律师帮你算算),如果房东不同意就去找街道或者派出所调解,还不行就去法院起诉,顺便去税务所看看能不能要房租发票(房东会蛋疼一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6-08
当然可以继续住下去了,既然你们已经签了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只要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双方都必须履行的,对于租金的交付时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的可以协议补充,协商不成的,在每届满一年时付,故你应该没任何责任的,完全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追问

今年第二年交房租的时候我和房东交涉是说你把房子租给他人开棋牌室影响了我的休息,我现在先给一半房租,他说今年五月棋牌室老板房子到期就收回房子自己住,我说可以到时我在把那一半房租付给你,他当时也同意了。可是直到六月份我打他电话他才说现在给我一个月时间让我搬走退我今年交得房租。我没地方搬家,有想支付他全年的房租继续租凭,他不同意怎么办?

追答

这个是不用担心的,只要你有那个3年租期的合同,并且合同中没有约定租金支付时间时就退订在每年年底支付,同时现在你也没有任何过错,并没有拖欠租金,只是没有交下半年的租金,不知道你们合同中是怎么规定租金的交付方式的,如果合同中约定每年年初交付租金,承租方不交或少交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时,那就有点难办,因为虽然你和房东商量过,但很难举证的,你还是回去好好看看你们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是怎么规定的吧,如果没有规定,那就最好了。

第3个回答  2013-06-08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如果他卖房了,你仍有权租住。你现在可以要求他违约赔偿,也可以不搬,让他想办法,直到你找到合适的住处再搬离。
第4个回答  2013-06-08
你看看合同上的条款~~·
一般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需要双方协商并且提前一个月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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