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其他区县乡镇租房开店,因经营不善倒闭。其中一间门面房东自行修筑了混凝土隔层、楼梯和灶台,因为用于营业消防不合格被我拆除。在与房东的合同中有规定,双发不再续约的情况下,我应该恢复房屋原有功能。该房屋年租金2万,我另交了5000元保证金。
我离场修筑隔墙时房东要求变得非常高,砖和沙都变相要求我到他指定的地点买(镇上砖厂沙场不多,我拉的一车隔墙砖运费就是600他不让用),让我强烈感觉即使复原了该房屋,我的5000元保证金也拿不回来。于是同房东协商:我另付房东4000元,加上保证金共9000元,修筑2.4米的贴墙楼梯、楼梯间厕所和水泥灶台是足够的。
但是房东既不议价也不评估,只要求我来施工。因为我生意刚倒闭经济困难,再加上此乡镇离市区有40公里左右,如果后续保证金再产生纠纷要走法律程序我维权成本会非常高,于是在恢复隔墙和房门、保证该房屋基本功能、并将钥匙交给房东后不再施工。
我的想法是:因为房屋基本功能已经恢复,且周边房屋出租情况并不乐观,大部分处于空置状态。即使走法律程序,我最大的损失也是恢复房屋原有功能,并损失保证金。当地乡镇法庭要求我周五去调解,应该如何应对更好?
房屋租赁纠纷基本原则:
1、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公民和法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只有严格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才不受侵犯。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这是处理房地产租赁纠纷案件的一项重要原则。对房地产租赁纠纷案件,必须坚持调查研究,查清事实。
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凡符合法律的行为、要求、主张要予以支持保护,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主张、要求,要予以驳回、制裁。
3、实行调解、仲裁和司法审判相结合的原则。房地产租赁纠纷的大小不同,复杂难易程度也不尽相同,而且这类纠纷属人民内部矛盾,解决此类纠纷应通过多种途径。
仲裁机关、人民法院在审理租赁纠纷案件时也应先调解,做说服教育工作,使有关当事人信守合同,履行约定,互谅互让,凋解无效时再依法裁定或判决。
律师:租房纠纷也可诉至法院:
如果房东想让自己扣除押金的理由成立,就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房客未及时通知是导致其房屋空置的直接原因。然而房屋是否能及时出租不仅和放租时间长短有关,还牵涉到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地理位置等多方面因素。
一般而言很难证明此类案中房客的行为给房东造成了损失。对于这一点,世华地产的工作人员刘先生也表示,虽然在我市地产界确实存在这条规矩,但是出租双方应就此条款提前做好沟通,在完全没有沟通的情况下,房客也并没有提前告知的义务。
另外,陈律师告诉记者,房客想在合同期未到时搬离也是租房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应该对提前跳出合同如何进行补偿、需要提前多久通知等写进合同,不能图省事口头一说,不然对双方的利益都会有所损害。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律师:租房纠纷也可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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