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信提交给公司,三十天后如果公司没安排人员接替我工作,我可以直接离职吗?

我是公司驻外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一个人负责一个城市的设备维护,由于我计划回老家去自己做点事,近几天给公司发送了离职信。
我想尽快离职,我与本部门经理个人关系非常好,不过公司给我的待遇在当前物价水平下我过得挺困难的,目前我这个区域的业务如果我在提交离职信后一个月就走人的话,公司再处理会增加难度和开支,我是把公司的这些事儿处理好了再走呢,还是提交辞职信后一个月就办理离职呢?

如果我想提交辞职信后就离职,是不是下个月这个时候我直接回公司办理离职就可以了?
公司克扣我工资和费用的话我应该怎么办比较好? 并且,这些影响我在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之类的吗?
我补充一点想法;有朋友回答说现在公司招人很难。
现在找工作的说工作难找。为什么说公司招人很难?为什么找工作的又说工作难找?
是不是,公司招人只想用养狗的价格雇佣一条牛,找工作的又想找个天天闲着像猪一样吃了睡而又想领高工资的工作?

1、你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公司发送了离职信,履行了提前告知义务。但仍然需要继续工作,同时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三十天届满,无论公司同意与否,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
2、继续坚持工作三十天,本身就是给单位足够的时间安排相关人员接替你的工作。公司无论什么原因没安排人接替你的工作,都与你无关,且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妥善办理你的相关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3、你如果在提交辞职信后就离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将扣减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但最多不能超过1个月。
4、如果公司存在克扣工资和费用的行为,则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除有权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及费用外,还有权得到按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而这需要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5、因扣减工资和费用,收入减少,必然导致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降低,可以在劳动仲裁中要求补足社保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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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2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些帮助。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提交辞职报告是可以离职的。
2、你能考虑到公司的难处,说明你是一个非常敬业的员工,虽然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积极维护劳动者利益,但是,到一个用人单位工作,与领导、同事们共事,可以说是缘分,建议不要在离职时弄得关系紧张,还是善始善终的好。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相信,你的领导和同事也会记住你的好,
3、你对公司克扣工资方面有担心,你可以直接找领导谈,不要赌气。
4、妥善办理离职手续,是不会影响你缴纳社会保险的。
希望你能够顺利办理离职,也祝福你找到一份你理想的工作。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我也尽力妥善处理公司的事务,毕竟我现在的部门经理对我也真的不错,我离职直接也对他造成一定影响,出于同事情谊,朋友情谊我不愿意给他造成太大困难,只是,我现在对眼前的工作很排斥,一直以来这个工作让我有很大压力,而且这几年我为了提高自己的待遇不少费力,在我决定离开的时候彻底爆发了,我一天都不想处理现在这个工作的事情了。

第2个回答  2011-06-22
按道理来说是按程序走,提前一个月辞职。但现在不好招人,建议按程序走,跟经理好说好散。因为如果一定按法律程序走,得罪人不太好。毕竟都有难处。追问

··不好招人·····不至于吧,公司一直觉得我这待遇水平我应该知足了,可是,我觉得就这社会条件下,真没什么吸引力。任何公司从来都是想要打工者降低需求多做事儿。

我也想按程序走,好聚好散,可是,要是一直拖着不给我办交接办离职,我总不能伺候完公司的事儿,再等公司办我离职手续吧。

其实不外乎就是结清和公司的帐,该我还给公司的还给公司,公司该给我的给我。

追答

你以为现在招人容易吗?虽然失业率也不少。
看爱情公寓,里面有这么几句台词,很经典,分享一下,你就明白了。
曾小贤:我的助理怎么就这么不珍惜这份工作,现在这个社会要找个稳定的,踏实的,有发展前景的工作有多么不容易。
胡一菲:那你就开了她。
曾小贤:开了她?你要知道,现在这个社会找个能给你踏实干事,没有坏心眼,没有那么多要求的人,多么不容易。

追问

公司有公司的难处,我有我的难处。
为什么从来都是要先紧着公司?前几年在公司也许就是我能力不足,我为了工作忍了又忍,公司给我很低的待遇我都忍了,现在我的重要性上来了,现在虽然给我提高了些待遇,但依然达不到我的生活要求。我只能选择离开,并且现在我选择的所谓的创业。

追答

现在是这样的,你按照法律走是可以的 到了30天就可以走人,但如果他不给你结钱怎么办 要知道 到时候你找人告他的话 成本会很高的 既耽误时间又耽误精力 而且还要费钱 你认为合适吗 现在不是要将就单位,而是要将就法律 没办法呀 现在你跟经理多说说 也许再耽误一个星期,就找到人了 你认为是耽误几天好 还是去等待漫长的官司好
同时你也不要无所事事就知道等 问问经理同意你走的条件 比如招个人 那你没事就在单位打电话招人呀 招到了 交接就走了。

第3个回答  2011-06-22
建议还是把程序走完吧~好聚好散~追问

程序当然要走,问题是有什么程序? 我现在明确向公司要求离职了,也没什么程序,交接下物品,和我负责区域的工作就可以了吧

主要是现在有些事情,公司想让我给处理完了再走,可是耽误我的计划和安排,而且,我对现在的工作一点不留恋,并且很抵触。恨不能明天就不用管这些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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